壶关县文旅局整治全县旅游行业乱象公告
壶关县文化和旅游局
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
“黑导游”、强制消费等旅游乱象的
公 告
尊敬的广大游客朋友、各旅行社网点:
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旅游市场环境,打击非法导游行为,杜绝强制消费等旅游乱象,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,壶关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“黑导游”、强制消费等旅游乱象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整治重点
(一)导游乱象:一是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“黑导游”;二是伪造、变造、转借导游证件行为;三是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甩团;四是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或不按规定与旅游者签订合同;五是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或其他超范围经营行为;六是导游服务态度欠佳,甚至语言蛮横,讲解服务过程中发表损害国家利益、民族尊严等恶劣言行。
(二)强制消费:一是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;二是诱导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;三是以“不合理低价”“零负团费”宣传售卖旅游产品、组织旅游活动;四是组织旅游活动存在价格欺诈、虚假宣传等行为;五是服务标准未达合同约定;六是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旅游产品和服务。
(三)其他旅游乱象:涉及景区周边“吃住行游购娱”等各类乱象问题。
二、投诉举报方式
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。
投诉热线:12345(政务服务便民热线)
0355-5520886(壶关县文化和旅游局)
现场举报:游客可在壶关县文化和旅游局(地址:壶关县新建路34号)进行现场投诉举报。
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,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。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,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我们将对每一条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,确保及时、有效地处理相关问题。
三、温馨提示
(一)请广大游客选择正规旅行社,签订正规旅游合同,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,避免上当受骗。
(二)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强制消费、服务质量问题等,请保留相关证据(如合同、票据、录音、视频等),并及时投诉举报。
(三)壶关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,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,为广大游客营造一个安全、舒心、满意的旅游环境。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壶关县文化和旅游局
2025年5月20日
(来源:壶关融媒)
(责编:张文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