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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低保、特困保障水平再提升 惠及147万困难群众

2025-06-11 10:23:00     阅读量:0

为进一步健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,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。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关于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,对全区社会救助标准进行了新一轮调整。

那么,此次调整后社会救助标准有怎样的变化?就此,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史静进行了介绍。

一.2025年内蒙古社会救助标准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何?

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《关于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对全区的社会救助标准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,其中包括三项标准: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、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,这三项标准目前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。

整体上来看,较大程度的惠及群众,让全区147万的低保和特困人员能够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。

二、和之前相比这次调整后的标准有何变化?

2024年全区的城乡的低保标准,城市是月人均807元,农村牧区月人均588元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是1323元和788元。完全失能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的标准是月人均1253元,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是486元。

今年经过这次调整,我们采用的是加权平均法测算,也就是以我们全区的保障对象数,为基数的这样一种测算方法。

全区的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今年就提高到了815元和615元,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到月人均1354元和869元。照料护理补贴方面标准幅度就更大了,今年调完标之后,这两项城区的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了月人均1435元,还有553元。

三、2025年我区社会救助标准调整的依据是什么?

去年11月份,民政厅联合发改委、财政厅和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印发了《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各地的社会救助标准和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适应,具体来说,就是各地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城市在27%-40%之间,农村在35%-45%之间,两者能够始终挂钩,结合物价涨幅困难群众的生活必需品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,也就确保了我区低保、特困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
从提高救助标准到保障资金发放,再到织密动态监测帮扶网,内蒙古这一系列举措,传递的是对困难群众最深切的关怀和最坚实的承诺。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,这份6月起生效的民生“大礼包”,将实实在在地温暖千家万户,为困难群体托起稳稳的幸福!

记者:文菱、凌慧、张敏

编辑:冯佳妮

审核:常俊青

监制:和岩